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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编辑:Hong-ZF    发布时间:2026-06-18 09:17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决定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2028年起,结合实际视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增加其他行业压茬推进,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

二、重点任务

(一)钢铁行业

推动高炉、转炉等重点工序和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

应用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等先进技术,推广铁水一罐到底等工序间界面衔接技术,有序开展氢冶金等技术应用

加快电机、风机、锅炉、空压机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加快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小于5.5米的捣固焦炉)、120万吨/年以下球团设备等改造升级

(二)电解铝行业

推动铝电解槽等生产装置节能降碳改造,优化烟气余热高效回收和梯级利用体系

推广应用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石墨化阴极、高质量阳极等先进技术设备

加快电机、风机、空压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加快3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15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炭素项目等改造升级

(三)水泥行业

推动水泥熟料生产等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

推广六级预热器、第四代中置辊破高效篦冷机等高效设备及立磨终粉磨系统、分别粉磨等工艺技术

加快电机、风机、空压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加快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等改造升级

(四)平板玻璃行业

推动玻璃窑炉等重点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清洁燃料替代,提高重点工序绿电应用水平

推广玻璃熔窑全氧(富氧)燃烧、高效保温等技术,加强高效低氮燃烧器、梯度复合保温等应用

加快电机、风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加快采用低效玻璃熔窑、传统空气助燃等项目改造升级

(五)炼油和乙烯行业

推动常减压、催化裂化等炼油核心工艺和芳烃、烯烃、乙二醇等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实施余热回收利用、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

推广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重劣质渣油低碳深加工等工艺技术

加快高效蒸汽、制冷制热、空压等系统更新升级

加快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等装置和工艺改造升级

(六)甲醇和合成氨行业

推动煤气化炉、蒸汽重整炉等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强化余热余压、气化炉渣等高效利用,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

推广水冷壁型水煤浆气化、低能耗合成等先进技术

加快电机、风机、锅炉、压缩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加快30万吨/年以下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等装置和工艺改造升级

(七)煤电行业

推动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通流、高效燃烧等技术,加快风机、锅炉、汽轮机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推动煤电快调、深调、宽负荷等高效调节能力改造应改尽改

推动冬季集中供暖地区热电联产机组因地制宜实施热电解耦改造

推动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实施低碳化改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支持保障

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鼓励地方加力支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实施。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节能降碳改造需求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

 (二)完善价格引导调节

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归并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

(三)强化政策衔接激励

存量工业企业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排放置换来源。支持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获得合理碳排放配额收益。

(四)严格标准引领约束

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力争达到标杆水平。持续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及时更新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中央企业绿色发展评价中强化节能降碳改造要求。各地区要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二)强化主体责任

重点行业企业要深入组织实施节能降碳诊断,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明确改造内容、实施路径和时限安排,加快实施改造升级。有关中央企业要积极指导所属企业配合地方落实好节能降碳改造目标任务,并力争提前完成。

(三)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上一年度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的日常调度和监督管理。省级节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专项监察。

(四)凝聚各方合力

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对节能降碳改造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节能降碳中心系统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各类节能服务机构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文章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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